“原动力”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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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7-02-20 09:34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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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出通知,2017年继续实施“原动力”中国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。各申报主体须于4月15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。 通知要求,申报主体包括在我国依法设立,从事原创动漫作品策划、编辑和出版的出版单位,以及从事原创动漫作品策划、制作、传播的法人单位。申报范围为原创漫画图书作品、期刊连载漫画作品、网络漫画作品、网络动画作品及原创漫画图书民文(蒙文、藏文、维文、哈萨克文和朝鲜文)译制作品。与外方合作版权作品、已经获得过扶持的作品及其同系列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。 通知规定,申报原创漫画图书、网络漫画、网络动画作品,须为在创作中或已基本完成创作、著作权完整、宣传推广计划完备、在境内外尚未出版的原创动漫作品;申报期刊连载原创漫画作品,须为在境内公开发行的期刊上连载、著作权完整、未出版单行本的原创漫画作品;申报原创漫画图书民文译制作品,须为正在开展、版权责任清晰、译制计划完备的,对已出版的原创汉语漫画图书进行少数民族文字译制的作品。 通知指出,申报主体或作品作者如在3年内出现过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违反新闻出版管理规定的行为,取消申报资格。 申报主体可通过总局官方网站(www.sapprft.gov.cn)首页《申报便捷通道》栏目下的“‘原动力’项目申报管理系统”进入网上申报审核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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